一、供應鏈融資的概念和特點
供應鏈又稱 “價值鏈”、“供需鏈”,源自美國哈佛大學教授 Michael Porter 的著作《Competitive Strategy》。供應鏈集成了企業現金流、訂單信息流、倉儲配送流,其實質在於價值和信息的傳遞。所謂供應鏈融資,是指對產業供應鏈中的單個企業或上下游多個企業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以促進供應鏈核心企業及上下游配套企業 “產 - 供 - 銷” 鏈條的銜接、穩固和順暢,並通過金融資本與實業經濟的協作,構築銀行、企業和商品(勞務)供應鏈互利共存、持續發展的產業生態。
與傳統的貿易融資業務相比,供應鏈金融的最大特點就是在供應鏈中找尋一個核心企業,並以此爲基點爲供應鏈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將資金有效注入處於相對弱勢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業,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和供應鏈失衡問題;另一方面將銀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業,增強其商業信用,促進中小企業與核心企業建立長期的戰略協同關係,提升供應鏈的競爭力。
供應鏈金融的核心理念是銀行在信貸市場上尋找多個參與者或利益相關者,通過建立一種特殊的機制共擔中小企業貸款風險。銀行通過藉助與中小企業有產業合作關係的核心企業的信用,或者以兩者之間的業務合同爲擔保,同時依靠第三方物流企業等的參與來共同分擔貸款風險,改變了以往銀行僅針對單一企業主體進行信用評估,並據此做出授信決策的融資模式,使銀行從專注於對中小企業本身信用風險的評估,轉變爲對整個供應鏈及其與核心企業之間交易的信用風險評估。因此,處於供應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能夠取得在其他方式下難以取得的銀行融資。
二、醫藥行業供應鏈金融的現實意義
現今我國正在大力開展醫藥行業改革,醫藥企業能否獲得資金支持來迎接挑戰是其能否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基於供應鏈金融創新視角研究醫藥企業尤其是處於流通環節的中小企業融資模式,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醫藥企業融資創新能夠實現銀行與企業雙贏。
首先,供應鏈金融能使醫藥企業迅速籌措短期資金,保證營運的持續性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幫助其消除資金融通的劣勢,提升其信用等級,從而獲得更多、更便利的信貸支持,有效改善醫藥行業流通環節的融資困境;其次,醫藥企業的貢獻度逐步上升,正成爲商業銀行發展的戰略性目標。醫藥企業將成爲商業銀行未來最具有活力的目標市場之一。
銀行可以通過發展中小企業融資業務分散集中的優勢,對信貸資產結構和客戶結構進行戰略調整。通過供應鏈金融的方式爲醫藥行業流通環節提供融資,將對商業銀行和醫藥企業形成一種雙贏局面,對於兩者的發展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醫藥企業貸款融資利好政策。
長期以來,我國醫藥流通行業就存在着 “多、小、散、亂” 的格局,競爭力嚴重不足。商務部發出《關於做好2010年藥品流通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制定出台《2010-2015年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加強對地方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的指導,修改完善藥品流通管理法規,加快制定行業經營、服務等標準體系。本次《通知》中明確提出要加強醫藥連鎖經營,提高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市場佔有率,在培育大企業的同時,引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通知》明確了醫藥行業的利好形勢,銀行須把握時機,迅速與處於流通環節的中小型企業開展融資合作。
(三)深化醫藥企業運用供應鏈金融的研究。
供應鏈金融緊貼供應鏈的結構及交易特點,藉助核心企業的信用實力或單筆交易的自償程度與貨物流通價值,對供應鏈上單個或上下游多箇中小企業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供應鏈金融有利於弱化銀行對中小企業本身的限制,有利於緩解銀行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有利於降低銀行的交易成本,從而刺激銀行發放貸款的積極性,提高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有效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但是,國內就醫藥行業流通環節如何實現供應鏈金融制度創新,特別是如何進行風險評估與管理等方面的應用研究還有待探討。
三、醫藥行業產業鏈及融資需求分析
(一)我國醫藥行業產業鏈的構成形式。
目前,我國醫藥行業產業鏈構成形式主要分爲以下四種:
1、藥品原料供應商—核心企業—醫院—消費者;
2、藥品原料供應商—核心企業—藥店—消費者;
3、藥品原料供應商—核心企業—批發商—醫院—消費者;
4、藥品原料供應商—核心企業—批發商—藥店—消費者。
上述醫藥行業產業鏈中,核心企業即藥品生產廠家。而批發商這一角色包含了多種含義和環節,包括代理商、一級藥批、二級藥批等。這四種形式中,因爲受到醫藥不分家的傳統體制影響,醫院依然是主要的藥品經銷商,但近幾年由於連鎖藥店的出現,藥店所佔的市場份額不斷擴大。
(二)醫藥行業供應鏈及金融服務需求分析。
醫藥行業上游主要包括種植業、化工、電子元器件、金屬元器件等。下游主要包括醫藥流通環節、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
在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採購體系中,上游供應商多數情況下爲中小型企業,在與生產企業的交易中往往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多以賒銷方式銷售並形成應收賬款,賬期一般爲 60~120 天,因此面臨着較大的資金壓力。
在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銷售環節,醫藥流通企業(包括藥品經銷商以及 “醫藥公司”)扮演着重要角色,藥品及醫療器械主要是通過醫藥流通企業銷售,醫藥流通企業再銷售給醫療機構(醫院)及最終消費者(病人),或通過醫療機構銷售給最終消費者。在醫藥流通體系中,具備國資背景的大型醫藥公司及醫藥生產企業設立的銷售分子公司在醫藥流通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區域性的大型民營醫藥流通企業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中小型的醫藥流通企業將隨着基本藥物政策的實施而面臨着被淘汰或兼併的風險。醫療流通企業爲貿易型企業,因資金實力有限往往需要通過向銀行融資解決其採購資金需求,同時又由於資產負債率過高、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有限而無法取得有效的銀行資金支持,而供應鏈金融業務(保兌倉、廠商銀等)可有效滿足此類企業的融資需求。
四、基於供應鏈金融的醫藥行業融資模式
目前,商業銀行的貸款方式仍以固定資產抵押爲主,但對大多數的醫藥企業而言,其可以用作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較爲有限,但企業擁有的流動資產,如權利單證(包括倉單、應付和應收款項單據憑證等)和存貨還佔有一定份額。供應鏈金融服務正是針對這些醫藥企業的特點,在創新銀行傳統的抵押、質押和票據業務的基礎上,基於醫藥企業在供應鏈中的實際融資需求而推出的金融服務模式。銀行鍼對供應鏈核心企業及其與上下游配套企業的交易關係,藉助對大型企業支付能力和強勢信用支持等方面的評估,而對其上下游中小企業的應付與應收賬款、存貨等進行質押融資,面向供應鏈上的單個或多個醫藥企業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支持,從而有力地解決了供應鏈企業的資金缺口和信用失衡等問題。
本文已經針對整個醫藥行業產業鏈融資需求做出了分析,爲了提高整個供應鏈的運營效率,結合醫藥企業營運管理特點,筆者分別針對上游採購環節和下游銷售環節探討供應鏈金融融資模式。
(一)醫藥行業上游採購環節供應鏈金融服務產品需求。
根據醫藥行業產業鏈條中採購環節特點,對於採購環節的金融產品我們推薦國內保理和應收賬款質押業務。
1、國內保理業務
(1)業務釋義:指上游供應商向核心企業(醫藥生產企業)賒銷並形成應收賬款,本行受讓該應收賬款,並在此基礎上向供應商提供應收賬款賬戶管理、應收賬款融資、應收賬款催收和承擔應收賬款買方信用風險等的一系列綜合性金融服務。
(2)適用情況:核心企業上游供應商(生產或貿易企業)有一定資金實力,可以自有資金生產或採購併向核心企業賒銷。
(3)風險點及控制措施:爲保護銀行在應收賬款項下的權益,應在業務下櫃前在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上進行查詢並登記,以對抗善意第三人並取得優先順位求償權。
2、國內應收賬款質押授信業務
(1)業務釋義:指上游供應商向核心企業(醫藥生產企業)賒銷形成應收賬款,並將相關應收賬款質押給本行而獲得的本行授信額度及其項下具體融資業務。應收賬款質押授信業務以應收賬款回款作爲主要還款來源,本行對授信申請人(即上游供應商)保留融資追索權。
(2)適用情況:核心企業上游供應商(生產或貿易企業)有一定資金實力,可以自有資金生產或採購併向核心企業賒銷。
(3)風控措施:業務下櫃前應在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進行查詢和登記,以對抗善意第三人並取得優先順位求償權。
(二)醫藥行業下游銷售環節相關產品需求
1、保兌倉業務
(1)業務背景介紹:保兌倉業務是本行鍼對藥品供應鏈中藥品生產企業的下游客戶(這些下游客戶主要是除醫院以外的藥品經銷商、代理商等,以下統稱醫藥公司),因爲其在向核心企業採購藥品到收到銷售款時,存在回款賬期而缺乏短期流動資金所提供的融資方案。
(2)業務釋義:指本行通過與核心企業(醫藥生產企業)、醫藥公司簽訂三方業務合作協議,允許醫藥公司以現金和銀行承兌匯票或國內信用證等提貨,核心企業受託保管藥品。醫藥公司向本行申請付款後,本行通知核心企業發貨,核心企業按照本行指令發貨。
(3)適用情況:醫藥公司應被核心企業認可並向本行推薦;核心企業願意協助本行控貨,並承擔差額(未發貨部分)退款責任。
(4)操作要點:應在三方合作協議中明確要求核心企業向本行承擔差額退款責任或連帶保證責任;本行融資款項定向支付核心企業,銀行承兌匯票應由本行直接交付給核心企業。
(5)業務流程:
①本行與核心企業簽署供應鏈金融服務網絡業務總對總合作協議;
②本行、核心企業、醫藥公司簽署三方業務合作協議;
③醫藥公司向本行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或流貸、國內信用證等);
④本行向核心企業定向付款;
⑤醫藥公司向本行付款申請提貨;
⑥本行通知核心企業發貨;
⑦核心企業向醫藥公司發貨(注:如此循環操作,直至發貨完畢),在銀行承兌匯票或三方協議到期前,醫藥公司應向本行存足保證金,使融資敞口同時填平;
⑧如醫藥公司違約(未在約定時間內付款提貨),本行通知核心企業向本行退回未提貨部分對應的款項。
2、廠商銀業務
(1)業務背景介紹:與保兌倉業務相似。
(2)業務釋義:廠商銀業務操作與保兌倉業務相似,指本行通過與核心企業(醫藥生產企業)、醫藥公司(醫藥流通企業等)簽訂三方業務合作協議,給予醫藥公司融資用於滿足其向核心企業訂購藥品、醫藥器械的資金需求,並由核心企業爲醫藥公司向本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其與保兌倉業務的區別在於廠商銀業務不可同保兌倉業務一樣循環操作。
(3)適用情況:醫藥公司與核心企業關係密切,例如醫藥公司爲核心企業在各地設立的銷售分子公司等;醫藥公司應被核心企業認可並向本行推薦;核心企業願意向本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風控要點:核心企業須與本行簽署擔保合同,並明確由其對於醫藥公司在本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業務流程:
①本行與核心企業簽署供應鏈金融服務網絡業務總對總合作協議和擔保合同;
②本行、核心企業、醫藥公司簽署三方業務合作協議;
③醫藥公司向本行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或流貸、國內信用證等等);
④本行向核心企業定向付款;
⑤核心企業根據生產及銷售進度計劃,自行向醫藥公司發貨;
⑥如醫藥公司違約,本行通知核心企業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並向本行支付相關款項。
3、訂單融資
(1)業務背景:對於資質較好,有穩定的供銷渠道,或者與作爲核心企業關聯公司的醫藥公司,若其下游企業是處於強勢地位的醫院,醫院在向醫藥公司批量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時不願向銀行申請融資服務,且不願確認對醫藥公司確認應收賬款時,本行可對醫藥公司提供融資。
(2)業務釋義:指企業憑信用良好的買方產品訂單,在技術成熟、生產能力有保障並能提供有效擔保的條件下,由銀行提供專項貸款,供企業購買材料組織生產,企業在收到貨款後立即償還貸款的業務。
(3)業務流程:
①醫藥公司向本行出具承諾函,約定其收款賬戶爲監管賬戶;
②當醫院對醫藥公司簽署採購協議後,醫藥公司憑協議原件向本行申請融資,本行審覈採購協議;
③本行向核心企業定向付款,根據醫藥公司向核心企業的採購合同給予流貸或者開立銀行承兌匯票;
④核心企業收到貨款後通過本行指定物流公司發貨;⑤醫院收到藥品或醫藥器械後按採購合同上的收款賬號將貨款打入本行監管賬戶。
(4)風險點控制:由醫藥公司與醫院簽訂採購協議時約定鎖定回款賬號在本行;要求醫藥公司向本行出具承諾函:該公司所有銷售回款均回籠本行賬號,本行對該收款賬號進行監管;本行與醫藥公司共同簽署知會函,告知醫院該醫藥公司已向本行申請融資,醫院須按照訂單和採購協議約定將貨款打入本行賬戶;藥品生產廠在發貨時必須通過本行指定物流公司發貨,本行全程監控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運輸過程。
4、國內商業發票貼現
(1)業務背景:商業發票貼現業務是本行鍼對藥品供應鏈中醫藥公司,因爲其下游客戶較爲強勢(如醫院等),多采用賒銷的方式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醫藥公司在從向下遊客戶銷售藥品到收到銷售款時,存在回款賬期而缺乏短期流動資金。
(2)業務釋義:國內商業發票貼現指銀行與賣方之間存在一種契約,根據該契約,賣方將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由銀行爲賣方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等綜合性金融服務。該業務也是一種國內保理業務的一種,建立在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的基礎上。賣方憑帶有債權轉讓聲明的擬貼現商業發票、增值稅發票正本及複印件等相關商業文件及單據即可向銀行申請融資。
(3)業務適用客戶及業務:與本行有一定合作年限、經營穩定,需儘快實現銷售回款、要求資金快速週轉的中小型企業;廣泛應用於賒銷、託收等交易方式。
(4)業務流程:
①醫藥公司和銀行簽訂《國內商業發票貼現協議》;
②醫藥公司向下遊企業銷售了醫療用品或提供了服務;
③下游企業通知醫藥公司開立商業性專用發票;
④銀行對賣方的商業發票按貼現協議的規定進行貼現,同時醫藥公司將《應收賬款轉讓通知》傳達至買方;
⑤本行在應收賬款到期日之前採取合適的方式向買方催收;
⑥若在已貼現商業發票到期日未收到買方的付款,本行有權自相關商業發票到期日三十天後向醫藥公司追償貼現款項併合理計息。買方到期付款,本行用以歸還貼現本息,將餘額轉給賣方。
(5)風險控制:本行在對醫藥公司給予發票貼現前,需嚴格審查其經營情況及未來現金流;選擇資質較好的下游客戶;由本行在應收賬款到期前需向買方催收貨款;一旦發現下游客戶無力支付或者有拒付傾向的,需立即採取措施確保本行信貸資金能按時收回。
5、應收賬款質押
(2)業務釋義及操作流程:同核心企業採購階段原材料供應商對核心企業的融資辦法一致。
五、醫藥行業供應鏈金融風險提示
發展醫藥供應鏈金融雖然能爲供應鏈節點企業、物流公司和金融機構帶來 “共贏” 效果,但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卻不得不面對各種各樣的風險,有效地分析和控制這些風險是金融機構能否成功的關鍵之一。
供應鏈金融服務提供商主要的風險可以歸納如下幾種類型:內部管理風險、運營風險、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安全風險、環境風險、法律風險和信用風險。以上風險因素是銀行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所普遍存在的,目前已有一些針對上述風險的對策研究。而醫藥行業供應鏈金融業務因其醫藥產品的特殊屬性——藥品的食用安全性、時效性以及要求相對較高,因此存在一些特殊的風險。
(一)倉儲監管風險。
醫藥行業產品品種繁多,藥品形態多樣,對藥品存放的要求也不近相同。例如,絕大多數的液體藥劑不易儲藏保管,有些藥劑則需要保持在一定的恆溫狀態,一些則需要避免見光,在藥品存儲過程中,對倉儲監管方要求較高。因此,醫藥行業推行供應鏈金融業務就存在比較嚴重的質押貨物風險。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在藥品流通過程中儘量直接由藥品生產方的倉庫進行監管,尤其是一些對藥品存儲條件相對苛刻的液態製劑、生物製劑等產品,需嚴格規定倉儲地點,避免在藥品的倉儲監管中發生藥品變質或其他藥品食用安全風險。
(二)藥品屬性風險。
醫藥製品因其屬性的特殊性,存在着價值難以確定、不同廠家的同一種類型的藥品就存在巨大的價差,市場價格相對來說不透明,某些特種藥品市場需求量極小(比如治療癌症、SARS 類型病症的藥物),某些藥品市場需求小決定了其流動性差、不易變現等特點,且很多藥品製備出來之後需要儘快進入臨牀使用,否則會產生諸如藥效降低、甚至失效的可能。因此,藥品的特殊屬性也會爲醫藥行業推行供應鏈金融業務帶來較爲嚴重的風險。
爲了避免上述藥品特殊性帶來的風險,在質押物的選擇過程中,所選質押物最好爲價值易確定且相對透明穩定,市場需求量大,流動性好,變現性較好,質量穩定,容易儲藏保管的大衆化物品。可以通過控制貸款期限的長短、質押貸款的比例,設立風險保證金制度等方法,儘量避免貨物的市場價值波動風險。當市場價格下跌到預警線時,按協議規定通知融資企業增加質物和保證金。
來源:曹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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